森友的承諾:通過森友公司領取的證書、文件,我們確保其真實可靠性。如有虛假,我們承擔法律責任,並以雙倍款項作出賠償。 |
中银香港银行开户所需文件
客户开立账户,按客户类型要求提供不同的有效证明文件(公司户均须带
备公司横章)
户口申请人
|
客户应提供之文件
|
私人户
|
1) 户主之身份证明文件
2) 被授权人之身份证明文件 (如适用)
3) 户主及被授权人(如适用)住址证明
|
联名户
|
1) 联名户主之身份证明文件
2) 被授权人之身份证明文件 (如适用)
3) 联名户主及被授权人(如适用)之住址证明
|
独资公司
|
1) 东主之身份证明文件
2) 被授权人之身份证明文件 (如适用)
3) 东主及被授权人(如适用)住址证明
4) 有效之商业登记证 (BUSINESS/BRANCH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
合伙公司
|
1) 所有合伙人之身份证明文件
2) 被授权人之身份证明文件 (如适用)
3) 合伙人及被授权人(如适用)住址证明
4) 有效之商业登记证
|
未成年户
|
1) 年满11岁的未成年户主之身份证明文件
2) 未成年人的住址证明(例如:学生手册等)
|
有限公司
|
1) 各有权签署文件之董事/被授权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
2) 持股权10%或以上之主要股东(自然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
3) 有效之商业登记证
4) 公司组织章程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5) 公司注册证书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海外注册有限公司
|
1) 各有权签署文件之董事/被授权人之身份证明文件
2) 持股权10%或以上之主要股东(自然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
3) 原注册地之注册证书副本
4)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或类似具相同作用之文件)
5) 职权证明书 (LETTER OF INCUMBENCY) (或类似具相同作用之文件)
6) 公司名誉证明书(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或类似具相同作用之文件) (适用于纯海外注册公司)
7) 海外公司登记证明书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OF OVERSEA COMPANY) (适用于本地注册海外公司)
8) 有效之商业登记证 (适用于本地注册海外公司)
9) 营业执照 (COMPANY LICENSE) (适用于国内注册公司)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之境外开户批文 (适用于国内注册公司)
11)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之组织机构代码证(适用于国内注册公司)
|
社团及其它有登记的组织/机构(属信托性质)
|
1) 有关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员之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
2) 有关之注册/登记证明书
|
社团户
|
1) 有关负责人 / 授权签字人员之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
2) 社团注册证书 (92年9月16日后成立的社团不再有注册证书,改用社团事务处通知书)
3) 社团章程 (如有)
4) 社团理事会/委员会名单
|
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户
|
1) 各负责人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
2) 注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
大厦互助委员会户
|
1) 各委员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
2) 政务署发出之批准书
3) 互助委员会之规则
|
新界祖堂
|
1) 各祖、堂司理人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
2) 与祖堂所持有的土地有关文书
|
合作社
|
1) 各理事会成员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 各理事会成员之住址证明
3) 合作社注册证明书
4) 注册官发出开立银行户口之批准书
5) 注册官批准及签署的合作社章程最新版本
6) 已送交注册官之合作社地址通知书
|
信托/托管账户
|
1) 受托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
2) 具法律效力的托管证明 / 授权书 及/或 银行认可的其它证明
3) 委托人/账户实益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 (如适用)
|
遗嘱执行人
|
1) 遗嘱执行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不接受授权第三者运作账户)
2) 死者之死亡证书
3) 法院发出之“遗嘱检验证”(PROBATE)
|
遗产管理人
|
1) 遗产管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不接受授权第三者运作账户)
2) 死者之死亡证书
3) 法院发出之“遗产管理证”(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
清盘官
|
1) 清盘官之身份证明文件(不接受授权第三者运作账户)
2) 清盘官的委任证明
|
儿童户
|
1) 家长/监护人之身份证明文件
2) 18岁以下未成年人之出生证明
3) 未成年人与家长/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凭据
4) 家长/监护人的住址证明
|
信托户
|
1) 信托文件
2) 成立人、受托人、受益人及保险人(如有)之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
|
汇款代理人/货币兑换商
|
1) 由香港警务处毒品调查科所发出登记成为汇款代理人/货币兑换商的收条
2) 按该汇款代理人/货币兑换商的组织类别(独资、合伙、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的文件(见上表)
|